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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送治精神病人

发布时间:2020-07-13 14:21:34 阅读: 来源:广告机厂家

在电影《飞越疯人院》中,主人公麦克默菲是一个身强力壮、性格豪放的青年,为了逃避在教养院的责任,在教养院的人面前表现出异常,而被送进精神病院。 麦克默菲进院后,他原以为可自由轻松一点了,然而精神病院单调、枯燥、折磨人的生活,使健康无病的麦克默菲难以忍受,头脑发胀。他决心以行动来对抗医院制度,翻墙外出、圣诞舞会、带领院民追求人性和自由。而最终他的反抗结果是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治疗”,医院将他做了额叶切除手术,成了地地道道的“白痴”。这只是影视作品里的剧情,但现实生活中,“被精神病”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0年3月,山东济南一女子打电话给精神病院,说其丈夫有精神病,结果,其丈夫被医护人员捆绑送入精神病院。2005年4月,张月颖因用药问题与医生发生争吵,该医生叫来救护车,将其强行拉到精神病医院,进行了一个多月的精神病治疗。2006年,重庆江津姑娘小玫和继母吵架后,被舅舅送进了精神病院,进行了5天的强制治疗。2006年10月,广东女子邹宜均因家庭纠纷,被家人捆绑、注射镇静剂后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在被以精神病为名强制治疗3个月出院后,她出家为尼,并将医院和自己的家人告上法庭。

我国的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规定得很宽,凡是被送治的人,都被医院当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而且送治人自动成为“监护人”,当事人的命运被交给“监护人”全权处理。而医生往往只根据“监护人”的描述,将送治者留在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曾指出:“严格地说,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谁有权送治精神病人,也就是说,所有公民都有权送治精神病人,也就是说,所有公民都有权送治。”也就是说,妻子可以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儿子可以把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政府可以把公民送进精神病院……就算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都可以将对方送进精神病院。

在这样的现状下,每个人都可以送治“精神病患者”,每个人也都可能作为“精神病患者”被他人送治。

目前,涉及精神病强行收治的法律仅有两部,一部是《民法通则》,一部是《刑法》。这两部法律规定了精神病人强行收治的基本条件,就是病人已经造成了社会危害,并且必须是由法院宣告收治。缺了任何一点,都将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这两部法律对于精神病人收治的规定都不够明确。卫生部还有一个《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列出了几条强制收治的医学标准,这对精神病人的收治更加模糊。法律的规定越模糊,不法人员上下其手的空间就越大。

“应当建立起相关的法律保障,落实好精神病患者的诉权。”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示,精神病收治问题的背后,一方面是精神病患者家属承担了对精神病患者过多的责任,拥有过大的权利,使得患者家属或者被患者拖累,或者对患者权益任意侵害。这种状况又与社会冷漠、公共投入不足有关。另一方面,医生的权力过大,却缺乏有效制约机制,导致了精神病医学被滥用。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落实好精神病人的诉权,以免被监护人或者医院任意摆布。

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被精神病”事件,显然不能回避。济南“被精神病”一案的主审法官说,“如果精神病院可以随意强行收治病人,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被精神病’的危险。从法院来讲,不能允许这种危险存在。”

精神病人的治疗和保护不应当完全是医院或者政府的责任,而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即时通会员如是说】

精神病本身就不好界定,其突发性和偶然性,包括不确定性都无法得出合理结果。送精神病人的权力该归谁所有,如今看来家人不可信,警察不可信,街上随便一个人更不可信。——胡倩

谁都有权送治,那还得了?其实送治并没有错,也无从控制。对于送治精神病人这件事,重点不在于“送”,而在于“治”。在于收治。就像,我们可以把一个病人送到医院,但是病情的判断需要医院方面来确定。对于胡乱送治精神病人,甚至通过送治精神病人达到某种目的的情况,治理的重点在于收治方,而不是送治方。我说的你能明白吗?如果收治方能准确权威的判断,判断被送治的人是否真的属于应收治的精神病人,那么就不会出现错送的情况。——猎人

除非极其严重的,把地球当火星的。还有一些精神病人,确实很难判定。比如说艺术家们,在正常人眼里边都是精神病:焦虑、幻想症、心理洁癖。但我们肯定不能把艺术家送到精神病院,因为他们特殊的职业决定了行为和思维可以越界。然而对于普通人,心理洁癖、语言暴力这些东西就有可能被视为精神病,这还需要我们的社会在文化上继续向前走。我的想法是,精神病院以后也像医院一样,分为很多科,有肢体暴力倾向的,用药;有语言暴力倾向的,心理辅导就可以了。还有谁送治的问题,肯定不能是陌生人吧,至少也要居委会吧;送治的人还要留档,如发现恶意送治,要出发的。——马超

目前的情况是:只要有钱,就可以把一个正常的人“变成”精神病人。问题的实质不是“有权没权”,而是怎么去判断精神病人,如果仅仅一个举报电话就能够创造一个精神病人,那么总有一天社会上的人都会成为精神病人了。——李特

谁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精神病收治的判断标准。如果没有这个门槛,很多公民都有可能被无缘无故的送到精神病院,被当成精神病来医治,而有些触犯法律的人则可以借口有精神病来逃脱相应的法律责任。——程鹏丽

有一次在精神病科路过,看见姐妹两个在门口,姐姐拼命地在跟她妹妹解释:“我真的没病!真的!我没病!”都快哭了,那样子看着确实像有精神病。而她妹妹只是沉默地给她拿药。我觉得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上的问题,有没有病这个界限确实很难划分,现在的情况是如果去看精神病科就会以精神病来对待,这不得不令人惶恐。精神病鉴定的作用很关键,而收容的范围也应当缩小。——杨弼麟

在《gossip girl》第四季有一集的剧情是,女孩子的母亲轻信了女孩儿的敌人,而把自己的女儿送进了精神疗养所,造成女孩儿都误以为自己得了精神病,很是令人心痛。对于精神是否正常,是不是应该有权威确切的判断标准,每个人对待问题以及逻辑思维的方式都不同,如果要对同一件事物下定义,那么定义肯定是千千万万种。大家的身边,一定是爱自己的,真正关心自己的人,我相信,能够保护我们的人,是我们的亲人,是朋友,是同学,是同事,他们对你的关爱一定很够,所以请放心,他们能够保护你。如果哪天有人对你产生了怀疑,那么,他还不是最爱你的人。——人可木木

“自从得了精神病,我的精神好多了!”初见这句话时,想必大家都乐了,可是乐过之后却又觉得很真实。疯言疯语未必是假,看看网上,这样的事比比可见。认识一个姐姐,小时候被其父打骂,后来逐渐抑郁,最后竟发展成精神病。而她的父亲却还以女儿是健康人为借口,不让女儿外出就医。最后家人发现原来这位父亲也是精神病患者。清晰和疯癫本来也只有一线之遥,一切皆是人为。——郑兔兔

这是个很让人无语的话题。秉持社会公允与正义的司法,救死扶伤的医疗,同甘共苦的家人如今都不再可靠了,送治病人也可以是恶意甚至故意的了,这个社会病了,病得不轻,在这个病没治好之前,没有人有权送治精神病人!可是,精神病人却又真实地存在着,甚至可能造成伤害。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精神疾病诊断鉴定标准,此外,将那些渎职的官员、滥用职权的医生和丧心病狂的人都一并送去“新精神病院”,接受相应的“治疗”。——蓝羽

这又是一个部门规定与法律冲突时,规定大于法律的案例。法不作为,要法何用?——笔笔的笔

这是个什么社会啊!正常健康的人可以因为别人一句话就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如果有法律定好精神病的定义,但是解释法律的人会不会歪曲了法律意思,在有些情况,法律的威严被私人的规定给压倒,谁强势谁就是王法,这样下去,你我都有可能会“被精神病”了。——高欣婷

在一个精神有问题人没有对他人对社会对其他什么别的造成的危害的时候,谁也不能有权利强制送其到精神病院。法律其实没办法给精神病一个规定的定义的。“被精神病”只不过是法律给大家开的玩笑。除了不作为,法律还能做些什么?——杨文

精神病还没有确切的划分,而且由于我们国家的审查制度缺失,所有人都可以指着行为异常的人说他是精神病,而送治人被自动成为监护人。这样就出现了正常人被当做精神病人送到医院的情况,更有甚者,出现了精神病人成为正常人的监护人。关键问题还是相关医疗制度的缺失和精神病在学术上的划分不明。——张欢

无言,我们这个小县城没有那样的条件,精神病人等同与乞讨者,不过看来精神病人似乎向权贵或“地下工作者”发展!——李晓燕

当今社会一直在提倡“以人为本”,事事标榜人性化,但是,目前就我国的社会发展体制还是存在很多漏洞和矛盾,越是主张人性,越是能发现大大小小的问题所在。到底谁有权送治精神病人,这是不能仔细斟酌地问题,会引起很多细节的不明了,如谁有权,怎么判断他有精神病,谁来治疗,怎么治疗,如何让患者接受治疗等等,然而中间又出现一个捆绑病人的强制行为。还有除了法律的相关明文规定,就是医疗制度和医疗技术和服务态度的更加完善。——刘鹏飞

不太同意楼上观点,问题从某些方面来说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解决问题的原则性是否会随着问题的解决过程产生人为的偏差(例如各种利益团体的存在,片面追求无私,这个时代已不现实,但公众权益没有新的执政代表,问题就无法调和);或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片面分为两个层面或更多(例如身处问题中的公民,却要面对无权解决问题的尴尬;而承担解决问题责任的,却无法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甚至不知道问题)。其实问题本就存在,解决与否在于是否存在合理的解决工具,解决的魄力及面对问题的决心。如果社会条件达到要求,谁会主动去受那种高福利监狱(不知道能否达到)啊!但有一点,是对的如果,管家或某一地区真很重视“精神病”,给予足够优待并开放入院申请,至少现阶段入院申请会达到天文数字……要一套事实上的财务表就可解决“精神病”滥用问题——那本身可是社会对缺失公民的一种福利啊!发达国家尚不能足额收治,何况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啊!——李晓燕

村子里有一个精神病人。原来是医生、后来因为丈夫出轨,培养了十余年的儿子选择了父亲跟后妈。她便疯了。每天在街上喊所有的人都是蛇,只有她跟她儿子不是。她身上扛着大旗,旗上写着“玉皇大帝,急急如律令”之类的。后来她哥哥把她送进去精神病院,几年后出来,看似正常了。因为她家房子拆迁了,便住在哥哥的小院边上一个小屋子里。可是没几个月,又开始在大街上喊人人都是蛇了。只有她哥哥喊把你送回医院,她才会好一点。那时候我就想精神病院一定不是人呆的地方,怎么会比小时候哭闹妈妈喊的鬼会来捉你的还容易让人安静。现在年轻人压力太大,有心理问题的日益增多。我不知道精神病跟心理疾病是怎么关联的。但是,精神病院的确应该有一些制度规范,是拥有法定效益的。——潘昕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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