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机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广告机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中国聚氯乙烯最后出路反倾销一

发布时间:2021-06-17 17:05:29 阅读: 来源:广告机厂家

中国聚氯乙烯最后出路—反倾销(一)

我国实行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工业产业的反倾销措施起于1997年,而在90年代以来,不仅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频繁对我国实施反倾销,而且连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墨西哥、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等国家也对我国发起了空前的反倾销诉讼。我国的反倾销措施起步较晚,直至1997年3月25日才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1997年12月我国第一宗对加拿大、韩国、美国进口纸反倾销立案正式出台。而直到2001年第一次针对塑料初级原料的聚苯气力单位T、Kg、N、KN乙烯反倾销措施才正式出台。

任何国家反倾销措施的采取都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倾销的价格要件,必须证明出口国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二是倾销的客观要件,即产业损害,这种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威胁或对进口国的新建产业产生实质性的阻碍;三是倾销价格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994年反倾销守拧开送油阀升起活塞则》引入低于成本销售条款的意义。只要存在不按正常的商业习惯做法进行的低于成本的销售,就是一种最具损害的倾销行为。

在反倾销实务中是否能确定出口国商品对进口国相应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并且存在因果关系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在确定是否存在损害中,“累积评估原则”是一条相当重要的方法。它是指进口国当局在确定产业损害时,可能考虑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倾销产品对其产业所造成的综合损害或者累积影响。在判断出口国PVC对中国PVC产业造成的损害影响时,如果该国被控倾销数量小于PVC进口总量的3%,损害就不成立。但如果出口国众多,且进口数量极大,则应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从累计评估原则方面分析,日本、台湾平均每月出口到中国的PVC均超过4万吨,韩国超过2万吨,俄罗斯达到或超过1.5万吨,美国、伊朗、泰国、印尼均达到或超过1万吨。这些国家累计进口总量均远超过占进口总量反倾销评估规定的3%-7%。

我国目前仍保留大批电石法的PVC生产企业,国外的PVC生产装置基本上均采用乙烯法VCM聚合法生产PVC树脂,且产量装置达到非常大的规模,比我国目前最大装置30万吨/年还要超出许多倍。生产成本和质量、技术等综合实力都强于我国。我国由于设备工艺落后,企业规模得不到扩展,管理体制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思想没有更新。因此重复生产、重复建设的问题相当突出,但电石法生产规模始终由于环保等问题而无法形成十万吨以上的规模,普遍均在万吨之间。目前5万吨以下电石法PVC的综合成本基本上为元/T。乙烯法、聚合法PVC大多为规模较大的大中型PVC生产企业,但综合成本仍达到元/T左右。

从今年4月份开始,所有PVC生产企业就开始了漫无天日的低价大幅亏损的痛苦折磨。如果月份平均每月产量为30万吨,每吨亏损达到元/T。则全国PVC行业7个月的亏损就可以达到亿元人民币。氯碱企业的增值产品基本上是以PVC为主。而作为氯碱企业其他氯碱相关产品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属于附属产品,只要保持不亏损就相当不错。因此再计前9个月以来氯碱产品的亏损,整个亏损数字将非常惊人。

本文来源于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多多跟老员工学习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福安市试验机
南阳西服定做
江苏职业装定做